海盐学校房屋抗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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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海盐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我们承接江浙沪所有市级、乡镇地区建筑物安全检测鉴定、加固施工、加固设计业务
浙江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核成立的一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公司现有技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拥有一支长期从事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加固改造的技术队伍,其中有从事土建工作多年的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师及助理工程师等多名人才,并聘请多名省内外建筑物鉴定、加固方面的知名专家作为公司的技术顾问。目前已在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区开展业务。
海盐学校房屋抗震检测,
一、 前言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修订),自实施以来,以操作简单,适用性强,在既有房屋的安全性中得到广泛应用,使危险房屋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有效使用既有房屋,了解房屋的安全程度和及时解除房屋安全隐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房屋的结构形式发生了多样性的变化,特别是一些新型结构形式的使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的一些评判方法和评判系数取值就逐渐显露出值得商榷之处。
二、 危险房屋鉴定的综合评定方法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将房屋的评定方法分为三个层次。
弟一层次为构件性鉴定,其评定分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性构件(Fd),根据规范所给出的危险点标志,评定构件等级。
第二层次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
第三层次房屋危险性鉴定,其评定等级为A、B、C、D(无危险点、有危险点、局部危房、整体危房)四级。
三、 问题的讨论与商榷
3.1 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1.0.2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但由于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广大农村和偏远乡镇存在大量的“三无”(无设计图纸、无施工单位、无监理单位)自建房屋,这些房屋从一开始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安全房屋,如果均采用此标准予以鉴定,那么,此类房屋多为D级危房(整体危房),但广大农民和部分城镇居民依旧在居住此类房屋,这样将会形成危房面积量的扩大化,为此,笔者认为应将适用范围调整为城市及城镇房屋。
3.2 构件危险性的讨论
标准4.1.2中分别列出了基础、墙体、柱、梁、檩条、搁栅、板、屋架、桁架等构件的划分。但就每个构件的种类就明显不够,基础部分,只列出了柱基、条形基础和板式基础三种,在现实工程中除了上述三种形式外还有桩基(单桩、多桩)、箱型基础等;墙体种类也有多种,如砌体承重墙、抗震墙、剪力墙等,各种墙体的受力原理不同,破坏形式不一样,计算要求和取值也不一样;梁的种类也分很多种类,如简支梁、墙梁、框架梁、框支转换梁、连梁、深梁等,各种梁的受力原理和计算方式不同,破坏形式不一样,取值也不一样;柱的种类也分很多种,有木柱、砖石砌体柱、钢筋混凝土柱,砖石砌体柱还分柱、带壁柱、配筋砌体柱,钢筋混凝土柱还分构造柱、排架柱、框架柱(还分中柱、边柱、角柱)、框支柱,各种柱的构造要求、受力原理、计算方式不同,破坏形式不一样,取值也不一样。为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加以区分,给出相应的评判取值。
3.3 地基基础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3.3.1由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是一个性的行业标准,所列的地基基础就应该具备性,如冻土地基、湿陷性土地基对等基础的影响,应给予判定。
3.3.2对房屋基础危险点的判定中,基础老化、病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表述都缺少量化的指标。同时,基础材料也分很多种,如灰土基础、砖基础、石材基础、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各种基础的构造要求和计算模型也不同。因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加以区分,给出相应的取值。
3.4 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3.4.1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2005年版规定,受弯构件挠度限值为,檩条(l≤3.3m时、ω=1/200,l>3.3m时、ω=1/250),楼板、梁、搁栅为1/250。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定为主梁ω=l0/150,檩条、搁栅为ω=l0/120,明显相差太大,无论主梁、还是檩条、搁栅均大于设计规范的85%,特别是主梁、檩条还区分计算跨度,为此,笔者认为应其计算取值应和设计规范相联系,否则,对结构构件是否安全就不能进行合理的验算和评定。
3.4.2对受弯构件《木结构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长细比规定,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确没有这款规定,笔者认为应增加此项规定。
3.5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3.5.1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规定,受弯构件中,屋盖、楼盖及楼梯构件
随着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的数量、质量和使用功能提出了越来越多的
要求,也对建筑抗震要求越来越高。现在,小编就向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抗震加固方法。
改变受力体系加固法
粘钢加固法是以减小结构的计算跨度和变形,间接提高承载能力的一种加固方法。为了减小构件的计算跨
度,常采用增设支点(包括柱支座和弹性支座)和采用托梁技术,从而改变结构的受力体系,使承载能力得
以提高。其优点是简单可靠,不足是易损害建筑物的原貌和使用功能,减小使用空间。适用于房屋净空不
受限制的较大跨度的梁、板、桁架等水平结构的加固。
粘贴纤维复合材料法
粘贴纤维复合材料加固方法与贴钢加固法相似,只是加固用的材料是纤维复合材料,如玻璃纤维(GFRP)、
碳纤维(CFRP)、芳纶纤维(AFRP)等。它是目前国内外研究较多且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加固方法。与传统的
加固材料相比,纤维复合材料具有强度高、质量轻、施工方便、耐腐蚀等突出优点。就碳纤维来说,其抗
拉强度规范之值达3400MPa,比普通钢筋高出10倍;弹性模量略高于钢筋,现已用于梁、板、柱、桥梁、屋
架等多种结构的抗震加固。
增大截面法
增大截面法即增大构件的截面面积(混凝土和配筋量),以达到提高构件承载能力的一种传统的加固方法。
可常用于混凝土、砖混结构的梁、板、柱、墙等构件的加固。这种加固方法的优点是工艺简单,技术较为
成熟,可靠性强,且能提高构件刚度和稳定性。
外包钢加固法
外包钢加固法是在混凝土、砌体等构件包以型钢(常为角钢、扁钢或钢板等)的一种加固方法,也是一种使
用较广的传统方法。采用外包钢加固法能在构件截面尺寸增加不多的情况下,大幅提高构件的承载能力。
且具有施工简便、现场工作量较小,受力较为可靠等优点,适于柱、梁、桁架弦杆和腹杆,以及高层建筑
的抗震加固。
外加预应力加固法
外加预应力加固法是采用外设预应力拉杆或撑杆对结构构件或整体进行加固的方法。它通过改变原结构的
内力分布、降低结构原有应力水平来间接提高结构的承载能力。预应力加固法几乎没有改变使用空间,并
通过卸载、加固功能减少应力滞后现象而取得较理想的加固效果。其不足是预加力设备和锚固还待完善,
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目前主要用于大跨度结构的加固,以及采用一般方法无法加固或加固效果不理想的大
型结构的加固。
粘钢加固法
粘钢加固法是将钢板用结构胶粘贴在混凝土构件的外部,以提高结构承载能力的一种方法。这相当于构件
的体外配筋。该项技术目前已趋于成熟。其优点是几乎不改变构件外形和使用空间,施工简单、快速,湿
作业量小。但对加固构件工作环境有要求,环境温度不高于60℃,相对湿度不大于70%,无化学腐蚀,否
则应采取相应措施。适用于承受静力作用且处于正常环境下的受弯、受拉构件的加固。目前在桥梁和房屋
结构中得到了普遍应用。